索引号: | 14253367/2008-00003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08-03-28 |
文号: | 连档[2008]1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连云港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档案 考核 办法 通知
报:省档案局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08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250份)
连云港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
一、为加强我市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市、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每年度对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以下简称年检考核)。档案工作年检考核是档案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形式。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均应参加并接受年检考核。
三、年检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档案局负责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驻连部省属单位的年检考核工作;县区档案局负责县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年检考核工作。
四、年检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合格,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对有下属单位的行业、条块主管部门和乡、镇、场及城市街道办事处按满分120分考核,110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109分为良好,70分~89分为合格,6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或者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未在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手续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单位各种门类档案未实行综合管理,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
(三)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到期的各种门类档案的;
(四)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未履行对本系统、本部门所属机构和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下属单位档案管理混乱、规范化建档率不足70%的。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年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其它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业务精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年检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各单位依据年检考核标准(附件1)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度6月底前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逾期不报自查报告者,视作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考核小组依据年检考核标准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分,拟定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同时填写年检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三)反馈。向各单位反馈考核意见。各单位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考核小组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四)审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拟定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审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
(五)奖惩。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底前通报年度考核情况,表彰考核优秀单位,公布不合格单位,并向不合格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应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档案工作年检考核结果标志着各单位档案管理的实际水平,也是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各考核优秀单位应根据《档案法》规定对有关档案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检考核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年检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年检考核档案和所辖行政区域各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数据库,以作为档案行政管理和统计年报的依据。市档案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档案年检考核工作进行抽查。
八、各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对其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对该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年检考核的内容之一。
九、本办法由连云港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连云港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试行)》(连档[2004]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