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3-0000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3-01-29 |
文号: | 连档〔2013〕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档案工作星级单位名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星级单位名单 | ||
时效: |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档案工作
星级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实施以来,得到了各县区,各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有效落实,对于推进我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夯实档案工作的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2年度,我市又有26家单位通过了档案工作星级创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通过星级创建的单位进一步巩固成果,坚持长效管理,不断加强档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更好的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建议通过星级创建的单位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在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2012年度档案工作星级单位名单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