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5-00021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25 |
文号: | 连档〔2015〕3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第一批连云港市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县区档案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意见》(苏教基〔2011〕40号)以及《全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苏档规发〔2013〕1号)相关要求,拓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市档案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第一批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创建工作。经各县区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档案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赣榆区档案馆、灌南县档案馆为第一批连云港市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希望各基地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档案的社会教育功能,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县区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制定规划,科学引导,有序组织,共同推进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运行和发展,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连云港市档案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