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6-00027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06 |
文号: | 连档〔2016〕3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县区档案工作年检考核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县(区)档案局、开发区档案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徐圩新区党政办: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区和各功能板块档案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2月13日至16日,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按照《连云港市市辖县区档案局馆工作年检考核办法》(连档〔2013〕20号)中的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2.年检考核过程中将分别随机抽取一个乡镇和一个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档案局馆或功能板块承担档案工作部门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能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档案局、馆及各功能板块承担档案工作的部门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争取支持。
2.请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逐条对照,认真准备。对考核细则中涉及的工作事项进行自评打分,准备好认证材料。
附件:2016年度县(区)、功能板块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安排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