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7-0000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19 |
文号: | 连档〔2017〕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档案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市档案工作通过省三星级以上测评和复查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县、区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复查暂行办法》规定,2016年,市档案局组织开展了档案工作星级测评和复查工作。东海县检察院等46个单位通过了江苏省档案工作三星级以上测评,市国税局等41个单位通过了江苏省档案工作三星级以上复查。鲍尤作等68位同志在档案工作星级测评中表现优秀,被评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受省档案局委托,现将2016年度通过测评和复查的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通过测评和复查的单位继续巩固工作成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不断加强档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工作更好的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依据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议对在档案工作星级测评和复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1.2016年度全市档案工作通过省三星级以上测评单位名单
2.2016年度全市档案工作通过省三星级以上复查单位名单
3.2016年度全市档案工作通过省三星级以上测评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