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7-00010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27 |
文号: | 连档〔2017〕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17年度到期档案接收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连委办发〔2016〕14号)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度档案依法接收工作,市档案局制定了到期档案接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移交单位
2017年度计划接收以下各单位的到期档案,具体单位如下:
1.市委办公室(研究室)
2.市委党史工办(市地方志办公室)
3.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
4.市红十字会
5.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6.市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
7.市城管局(市行政执法局)
8.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市安监局
10.市民政局
1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市林业局
13.市农机局
14.市档案局
二、移交档案范围及内容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2008年以前(含2008年)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或30年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专门档案和实物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同时,移交以下与该批档案相配套的附属材料:
1.档案实体数字化扫描件(必须为PDF格式);
2.书本式案卷目录;
3.书本式全引目录;
4.文件级机读目录;
5.组织机构沿革;
6.全宗介绍;
7.大事记;
8.各类有保存价值的出版物及内部刊物;
9.各类有保存价值的参考资料。
三、对拟接收档案的几点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档案分类要科学合理,组卷要整齐美观,案卷题名准确、简洁,并能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卷内文件目录书写工整,案卷封面、备考表填写完备,标签定位整齐,保证卷面整洁。对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的档案,每件必须要编写件页号。
2.各单位档案机读目录格式必须符合市政府内网档案管理系统的格式标准。
3.在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时,要严格按照连档〔2017〕7号《连云港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基本要求》进行,扫描件图像要清晰无虚影、无黑边、不歪斜、不缺页,保持档案页面的原尺寸,不放大或缩小;扫描件图像一律采用PDF格式,不接收其它格式的档案扫描件,扫描件一律以相应的档号命名。本次向市档案馆移交的所有档案应全部数字化。
4.各单位要认真整理与该批移交档案相配套的《组织机构沿革》、《全宗介绍》和《大事记》等附属资料。在移交档案时,提供一套上述资料的纸质本及电子版,电子版与机读目录一同制成光盘移交。
5.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开展对应移交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检查,确保齐全、规范。准备工作完成后,请及时与市档案局征集接收处联系,市档案局将派员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相关移交进馆手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档案移交义务,按时保质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四、各单位移交档案的时间要求
移交工作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市档案局征集接收处
联系电话:85803906、85825806。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