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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367/2018-00011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档案局 发文日期: 2018-04-03
文号: 连档〔2018〕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收集征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收集征集
时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收集征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03

各县、区委统战部、档案局、工商联:

为做好我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征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云港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连云港市档案局

 

 

                             连云港市工商联

                                                                                                  2018年3月30日

 

连云港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

实物收集征集工作方案

 

根据省统战部、省档案局、省工商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收集征集江苏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连云港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收集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市档案局局长王永士为组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孙振东、市工商联副主席孙桂才、市档案局副调研员葛新成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工商联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工商联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检查、会商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县、区委统战部、工商联、档案局要积极联动,切实做好本辖区相关企业档案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征集工作。

二、职责分工

做好我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征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工商联要明确各自任务,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委统战部、工商联负责联系、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出具体收集征集工作要求,落实联系人,建立联系方式和责任人,并就企业有关史料及实物的准备和移交工作进行督办;

市档案局、工商联负责跟进,具体落实并完成档案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征集工作;

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工商联共同对列入征集对象的企业档案史料及实物进行验收;

市档案局负责档案资料统一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移交省档案局。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征集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一)收集范围:1.市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直属档案馆馆藏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数字化数据;2.市辖区内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乡镇企业家和乡镇企业(包括改制前和改制后)的档案史料及实物;3.市辖区内近代民族工商业相关企业和人物的档案史料及实物。

(二)收集内容:1.反映企业和民族工商业发展历程的文字、照片、音像材料等;2.反映乡镇企业家和民族工商业实业家创业的文字、照片、音像材料、口述史等;3.反映企业成就的各种实物,包括各类证书、商标、奖章、奖牌,企业不同时期的产品、设备等;4.省级以上驰名商标、名特优产品、国家专利项目等;5.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调研的图片、视频、题词、宣传报道等。

四、报送要求

各县区委统战部、档案局和工商联要共同落实好对列入征集对象的企业档案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征集和验收把关工作,县区档案局负责对最终收集来的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建立目录清单,于6月10日前集中将档案史料及实物(含目录清单)移交市档案局。

联系人:连云港市档案局征集接收处李正鹏

联系电话:85822499

 

 

主办: 连云港市档案馆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 电话:0518-85802672  档案征集电话:858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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