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8-00028 | 信息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01 |
文号: | 连档〔2018〕1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 ||
时效: |
各县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8年8月1日
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依法治档、依规管档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4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连政发〔2018〕19号)要求,积极推进随机抽查,坚持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管对象贯彻执行《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加强档案工作“收、储、管、用”各环节管理,有力推进档案资源安全和利用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检查对象负担,优化执法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参照省档案局随机抽查事项确定我市档案随机抽查清单。具体抽查内容见附件3。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连委办发〔2016〕14号)和《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档案资料接收进馆的通知》(连档〔2018〕7号)确定的进馆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抽查通过其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来进行)和各县区档案局(馆)作为现阶段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按照20%的比例,分两次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我局现有执法证人员为基础,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
(四)公开监管信息。在“连云港档案信息网”开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检查程序
1.“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对象:市档案局随机在档案执法人员库和档案执法对象库中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局机关委派相关人员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在“连云港档案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2.事先告知:市档案局提前一周发出抽查书面通知,告知抽查的时间、内容。
3.实施抽查:抽查组成员对照抽查内容和标准逐条现场对照,进行全面抽查。
4.现场记录:现场填写《档案工作随机抽查现场记录表》,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档案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均需签字,确认抽查结果的真实性。
5.下达意见书:抽查组向抽查对象下达《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反馈意见书》,指出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6.整改复查:抽查对象接到意见书后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满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予以相应处罚。
7.情况通报:抽查结果将通过“连云港档案信息网”、《连云港档案》刊物等途径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随机抽查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为落实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处室要根据随机抽查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岗到人。要加强处室间协调配合,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做好随机抽查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素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法制及业务学习。通过专家讲座、交流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四)加强廉政建设。执法检查人员和专家要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禁人情执法,严禁吃拿卡要。
附件:1.《连云港市档案局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
2.《市档案局随机抽查单位名录库(2018年版)》
3.《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内容》
4.《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告知书》
5.《档案工作随机抽查现场记录表》
6.《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反馈意见书》
附件1
连云港市档案局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
序号 |
姓 名 |
职务 |
执法/监督 类型 |
执法/监督 区域 |
发证机关 |
备注 |
1 |
王永士 |
局 长 |
执法监督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2 |
韦林海 |
副局长 |
执法监督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3 |
葛新成 |
副调研员 |
执法监督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4 |
黄永艳 |
主 任 |
执法监督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5 |
卢正平 |
处 长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6 |
马燕挥 |
处 长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7 |
樊继彩 |
处 长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8 |
张凯胜 |
副处长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9 |
李炳森 |
副处长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10 |
金志云 |
主任科员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11 |
徐继铭 |
主任科员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12 |
顾 峰 |
副主任科员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13 |
王北燕 |
副主任科员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14 |
李 飞 |
科 员 |
行政执法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附件2
市档案局随机抽查单位名录库(2018年版)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市委办(市委研究室) |
2 |
市人大办 |
3 |
市政府办 (市政策研究室) |
4 |
市政协 |
5 |
市纪委(市监察局) |
6 |
市委组织部 |
7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
8 |
市委统战部 |
9 |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
10 |
市委农工办 |
11 |
市委台办 |
12 |
市编办 |
13 |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
14 |
市委老干部局 |
15 |
市信访局 |
16 |
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 |
17 |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
18 |
市接待办 |
19 |
市委党史工办(地方志办公室) |
20 |
市档案局(馆) |
21 |
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 |
22 |
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 |
23 |
市社科院 |
24 |
市法院 |
25 |
市检察院 |
26 |
市发改委 |
27 |
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
28 |
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 |
29 |
市科学技术局 |
30 |
市公安局(市委610办公室) |
31 |
市民政局 |
32 |
市司法局 |
33 |
市财政局 |
34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5 |
市环境保护局 |
36 |
市规划局 |
37 |
市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 |
38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39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40 |
市交通运输局 |
41 |
市港口管理局(市口岸委) |
42 |
市水利局 |
43 |
市农业委员会 |
44 |
市林业局 |
45 |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
46 |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47 |
市商务局 |
48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49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爱委会) |
50 |
市工商局 |
51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52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53 |
市体育局 |
54 |
市审计局 |
55 |
市统计局 |
56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57 |
市粮食局 |
58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59 |
市物价局 |
60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61 |
市民防局 |
62 |
市旅游局 |
63 |
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
64 |
市法制办(市仲裁委) |
65 |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66 |
市国资委 |
67 |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68 |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69 |
市地震局 |
70 |
市供销合作总社 |
71 |
市农科院 |
72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73 |
市工业投资集团 |
74 |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5 |
市金融控股集团 |
76 |
市城建控股集团 |
77 |
市交通控股集团 |
78 |
市农业发展集团 |
79 |
市煤炭工业公司 |
80 |
连云港白塔埠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81 |
市总工会 |
82 |
团市委 |
83 |
市妇联 |
84 |
市科协 |
85 |
市文联 |
86 |
市社科联 |
87 |
市残联 |
88 |
市侨联 |
89 |
市贸促会 |
90 |
市红十字会 |
91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连云港市委员会 |
92 |
中国民主同盟连云港市委员会 |
93 |
中国民主建国会连云港市委员会 |
94 |
中国民主促进会连云港市委员会 |
95 |
中国农工民主党连云港市委员会 |
96 |
中国致公党连云港市委员会 |
97 |
九三学社连云港市委员会 |
98 |
市工商联 |
99 |
市国税局 |
100 |
市地税局 |
101 |
市烟草专卖局 |
102 |
市盐务管理局 |
103 |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
104 |
银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 |
105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06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
107 |
连云港开放大学 |
108 |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09 |
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10 |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
111 |
新海高级中学 |
112 |
海州高级中学 |
113 |
新海实验中学 |
114 |
师专一附小 |
115 |
师专二附小 |
116 |
苍梧小学 |
117 |
市机关幼儿园 |
118 |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19 |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120 |
市建设监察支队 |
121 |
市污水管网管理中心 |
122 |
市造价管理站 |
123 |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4 |
市白蚁防治中心 |
125 |
市人才服务中心 |
126 |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 |
127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128 |
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 |
129 |
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
130 |
市公证处 |
131 |
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 |
132 |
市艺术学校 |
133 |
市演艺集团 |
134 |
市艺术研究所 |
135 |
市卫生监督所 |
136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137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138 |
市航道管理处 |
139 |
市公路管理处 |
140 |
市环境监察局 |
141 |
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 |
142 |
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 |
143 |
市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管理处 |
144 |
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
145 |
灌南县档案局(馆) |
146 |
灌云县档案局(馆) |
147 |
东海县档案局(馆) |
148 |
赣榆区档案局(馆) |
149 |
海州区档案局(馆) |
150 |
连云区档案局(馆) |
151 |
开发区档案馆 |
152 |
徐圩新区管委会 |
153 |
高新区管委会 |
154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注:随机抽查单位将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及工作需要,及时发布信息予以增减。
附件3
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内容
类别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法条依据 |
检查方法 |
管理体制 |
1 |
档案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 |
《档案法》第七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 |
查看印证材料 询问相关人员 |
2 |
档案人员学习培训情况 |
《档案法》第九条 |
查看相关证书 |
|
3 |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制定情况 |
国家档案局8 号令、10号令 |
查看印证材料 询问相关人员 |
|
4 |
档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利用借阅制度 |
《档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查看印证材料 |
|
5 |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
《档案法》第十五条 |
查看印证材料 |
|
资源建设 |
6 |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否按照归档范围收集齐全完整 |
《档案法》第十条 |
查看印证材料 实地检查 |
7 |
每年形成的照片、实物等其他载体档案收集情况 |
《档案法》第二条 |
查看印证材料 实地检查 |
|
8 |
各种门类的档案是否集中统一管理 |
《档案法》第十条 |
实地检查 |
|
9 |
是否采用专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或档案管理模块开展档案工作 |
《档案法》第十三条 |
实地检查 |
|
安全保障
|
10 |
是否配置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 |
《档案法》第十三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实地检查 |
11 |
是否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
实地检查 |
||
12 |
电子文件归档和安全管理情况 |
查看印证材料 实地检查 |
||
13 |
是否按照规定销毁档案 |
《档案法》第十五条 |
查看印证材料 |
|
14 |
是否存在损毁、丢失、涂改、伪造以及擅自转让、出卖等档案违法行为 |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
查看印证材料 询问相关人员 |
|
利用移交 |
15 |
档案借阅登记 |
1.《档案法》第十三条; 2.《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2014〕15号文)第三条第十项 |
查看印证材料 |
16 |
档案资源开发利用 |
查看印证材料 |
||
17 |
按期报送统计结果 |
查看印证材料 |
||
18 |
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
《档案法》第十一条 |
查看印证材料 |
|
其它需要抽查的情况 |
附件4
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告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贵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随机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二、本次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
1.档案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2.档案资源建设情况;
3.档案安全保障情况;
4.档案利用、移交情况;
5.其它需要抽查的问题。
三、本次随机抽查的人员:由市档案局XXX、XXX、XXX等执法人员组成。
四、本次随机抽查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档案行政管理的行为,请贵单位予以配合和协助。
五、本次随机抽查的方法: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询问情况、查核印证材料。
六、抽查人员如未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或者在抽查过程中有违反法定程序要求行为及廉政建设行为的,贵单位可以拒绝接受检查,并向市档案局法规宣传处举报反映,监督电话:85802672。
行政执法人员(签字):
连云港市档案局
年 月 日
附件5
档案工作随机抽查现场记录表
受检单位: 地址: 年 月 日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情况 |
1.档案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2.档案资源建设情况; 3.档案安全保障情况; 4.档案利用、移交情况; 5.其它需要抽查的事项。 |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 3.询问情况 4.查阅印证材料 |
□档案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档案资源建设情况; □档案安全保障情况; □档案利用、移交情况; □其它需要抽查的事项。 |
其他情况: |
注:1、抽查情况达到规范要求的,在□内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内打×。
2、其他情况记录(包括存在问题、违纪违法行为),视具体抽查情况填写。
抽查组组长:(签字) 被抽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6
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反馈意见书
连档法检字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档案工作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三、执法意见
特此告知。
连云港市档案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