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单位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连云港市档案工作规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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