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物价系统档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

   

各县档案局、物价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价系统档案工作水平,市档案局和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 9月 5日 至6日对各县物价局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核对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从各单位的组织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开发利用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按得分高低排序以次为灌南、赣榆、东海、灌云,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档案检查情况看档案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大部分单位基本形成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档案整理规范,利用效果明显的良好局面。全市物价系统档案工作正在迈入规范化、科学、信息化的轨道。

1、全员档案工作意识得到加强。大多数单位从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都进一步加强了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价格认证中形成的执法案卷都能够按规范要求整理,按时序移交档案室集中保管。改变了档案工作是档案员个体工作的旧思路,已初步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2、档案保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所有单位都建有独立的档案库房,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管设备。赣榆县、灌云县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档案库房,灌南县在做到“两分开”同时抓住清理超标办公用房的契机申请了阅档室和荣誉陈列室,东海县利用办公搬迁新址专门预留一间作为档案专用库房。

3、档案管理水平有了长足进步。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的综合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灌南、赣榆县局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各县局室藏档案基本达到整理编目规范,查找利用迅速的要求。

4、信息化工作得到推动。各单位均建立机读目录数据库,大部分单位开展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灌南、赣榆县局使用专门的档案管理软件管理室藏档案。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全市物价系统档案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与检查标准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1、各县局档案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单位对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范的贯彻未能落到实处;少数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档案人员业务水平不够,档案业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2、设备设施方面。少数单位库房达不到防盗、防潮、防光、防虫等“八防”条件,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化的档案管理工具配备不全,严重阻滞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业务建设方面。重视文书和业务档案,忽视实物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重红头文件轻其他文件材料的倾向较明显,个别单位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程度不高。

4、开发利用方面。有的单位存在借阅手续不全,档案进出无记录的现象;编研材料相对简单,重保管轻利用的倾向十分明显;档案工作在服务单位中心工作方面发挥的作用还非常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要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员档案意识,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体系。

2.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突出“以本机关为主”、“以本单位为主”的鉴定原则,保证本单位应归档的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实现档案的统一综合管理。档案员应熟悉本单位业务,主动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并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发挥好对本单位内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3.加大力度推进档案信息化。不断完善档案数字化建设,做好应用和培训工作,使档案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各单位要自查室藏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录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拾漏补遗,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文数字化工作。

4.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一方面继续完善各类检索工具的编制;另一方面要做好编研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努力推进由保管型向开发服务型的转化,使死档案变成活档案,通过便捷的利用服务,深化单位全体人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直观认识,使档案工作在服务单位中心工作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连云港市档案局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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