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4-0002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4-02-19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及职责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1、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决定及交办的事项,协助各处室的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情况反馈,提出贯彻上级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起草全市及本局、馆工作规划、计划和综合性业务文件,负责档案工作信息刊物的编辑、报送工作;制订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档案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审业务;负责本局、馆的文秘、档案、人事、劳资、保密、保卫、信访、消防、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全市档案法制工作制度和地方档案行政措施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实施工作;依据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档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及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负责受理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档案违法案件处理的审查把关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办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本市档案工作情况的通讯报道;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的研究和交流活动。
办公室主任:黄永艳,联系电话:0518-85802672
2、监督指导处(行政服务处)
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指导,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并实施监督;研究制定本市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行使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权,查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依法建立档案工作,推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并组织业务指导和考评;负责对市档案馆进馆档案的质量把关和业务指导;指导档案中介机构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等工作职能。
监督指导处处长:卢正平,联系电话:0518-85822499
3、保管利用处
依法接收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管理范围内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负责本馆保存的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划控、开放和查档接待、提供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对本馆馆藏档案的保护、抢救、修复等技术规则以及档案管理现代化手段的装备应用;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和开发,参与编修地方史志,整理编纂出版有价值的档案史料和参考资料;收集编发《连云港大事记》;承办市档案馆档案史料陈列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负责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和政府公开信息场所建设。
保管利用处处长:樊继彩,联系电话:0518-85803362
4、征集接收处
负责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对全市档案资料征集接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对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征集接收工作的业务指导;依法征集、接收市档案馆管理范围内的以及散存在有关组织和公民个人手中的各种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对全市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工作的指导等。
征集接收处处长:臧秀柏,联系电话:0518-85802937
5、信息技术处
负责全市档案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工作。制定档案科学技术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科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市档案信息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保护、抢救、修复以及数字化工作,负责市档案馆技术设备的装备、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环境下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级政务网各成员单位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等。
信息技术处处长:马燕挥,联系电话:0518-8583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