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6-00021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0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档案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处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的部署,为加强创卫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档案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卢伟军市档案局局长
副组长:周海涛市档案局副局长
韦林海市档案局副局长
葛新成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成员:黄永艳、卢正平、臧秀柏、马燕挥、樊继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卫办,抽调专人负责,办公室主任由葛新成同志兼任,创卫办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与上级创卫机构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来文登记、拟办、呈批、分办等;创卫各项活动安排和会务、后勤保障;创卫经费的跟踪落实;协调各组的关系;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宣传组。负责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简报的编印;公文的审核、印发;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创卫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创卫宣传报道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检查组。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局馆创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及时向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