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7-00023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20 |
文号: | 连档党组〔2017〕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市档案局(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处、室:
鉴于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局(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永士
副组长:韦林海
成 员:葛新成 黄永艳 卢正平 臧秀柏
樊继彩马燕挥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局(馆)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指挥救援。主要职责如下:
1.组长作为局(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局(馆)安全工作。当局(馆)发生灾害事故时,负责全面指挥;
2.副组长负责局馆安全日常工作和安全教育。每季度对局馆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大检查,重大节日前对局馆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事故处置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向局党组提出查处意见。当局(馆)发生灾害事故时,配合组长进行指挥调度,并负责人员疏散引导、档案的安全抢救和事故处理;
3.各成员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督查,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确保安全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对分管领域出现安全事故处置不力或在安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严格追责处理。当局(馆)发生灾害事故时,积极组织本处室人员开展灾害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中共连云港市档案局党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