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以试点破题 构建档案移交进馆新格局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第一批档案实体年度移交进馆试点工作,确定市委外事办、市档案馆机关、团市委等9家单位为先行试点,探索构建“年度归档、次年移交”的常态化进馆机制,着力破解档案移交“积累滞存”难题。这是咸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大档案”管理格局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是试点先行,变“突击攻坚”为“常态移交”。档案移交进馆是档案资源建设的“牛鼻子”。咸宁市档案馆曾在2022年一次完成此前十五年无新馆积累的档案进馆任务,馆藏量增长近190%。然而,“突击式”移交难以持续,个别单位档案“只存不交”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动谋划,创新推出“档案实体年度移交进馆试点”,要求试点单位全面摸清家底,科学制定计划,首批移交原则上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2027年起,各单位新增档案须于次年8月31日前移交,实现“当年归档、次年进馆”的良性循环。

二是质量为要,变“粗放移交”为“规范入馆”。移交质量是档案安全的生命线。咸宁市档案馆近年来持续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清零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馆藏档案应数字化率100%。此次试点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试点单位完成解密降密、开放审核等前置处理,确保移交档案实体完整、整理规范、标识清晰,数字化成果同步移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指定联络员“一对一”指导,协助解决疑难问题,严把“入口关”。

三是科技赋能,变“纸质搬家”为“数据共享”。依托“咸宁市电子档案管理平台”这一标志性成果,咸宁市正加快推进电子档案全流程管理试点,打通电子公文在线归档路径。此次试点明确要求各单位同步移交数字化成果,为后续“网上查档”奠定数据基础。市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占比已超50%,查档利用量同比增长80%,群众通过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等平台即可享受“异地出证”服务。

以试点促规范,以规范促利用。咸宁市档案部门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持续擦亮“大档案”管理格局的咸宁名片,为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贡献档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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