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城建、港口集团公司档案馆,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附件: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村(居)、企业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