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集团档案馆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活动
信息来源:港口控股集团档案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16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帮助港口控股集团广大档案工作者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强化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1—12日,港口集团档案馆组织集团档案条线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来自集团相关单位20余名档案员在集团总部参加培训。

会上,集团档案中心主任胡海林要求集团各部门、单位深刻领会把握《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纳入今年单位档案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全面组织系统学习、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完善制度规范、扎实抓好实施监督。要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集团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学习,大家表示此次公益大讲堂授课条理清晰、见解独到,与档案业务实践结合紧密,对《实施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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