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1-0001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1-12-19 |
文号: | 连档〔2011〕2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档案普法规划 | ||
时效: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各有关部门,各专业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档案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 ,根据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市档案局制定了《连云港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连云港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我市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法制观念,促进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实现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我市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连云港建设要求和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坚持依法治档工作方向,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普治并举、改革创新工作原则,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档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档案及档案工作,传播档案法律知识,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强化普法工作实效为重点,以创新宣传手段为动力,坚持档案普法与档案执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档案法制观念,提升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档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水平,保障各级部门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促进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稳步实施,推动全市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为全面完成连云港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特征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人员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国家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建立健全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档案行政职权行使的监督和制约,健全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档案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档能力,并在全社会努力扩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档案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重点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学习宣传企业档案工作、重点工程项目、新农村建设、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卫生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积极围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以实现两个转变、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以案说法、以事喻法、以艺释法等深入浅出、生动多样的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在耳闻目睹、潜移默化中了解档案、接受宣传,在实际感受中增强意识,提高认识。确保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广泛学习宣传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是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细化,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等有关档案工作标准规范,不断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资政、育人、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努力形成覆盖广泛、多方联动、富有活力的法律六进工作格局,积极引导各行各业贯彻落实档案工作各项法规制度,正确引导广大公民自觉履行保护档案法定义务和有序参与依法治档实践。同时,依托档案网站、各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档案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档案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以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和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重点,以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各类群体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是档案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沟通,主动汇报六五普法规划具体内容,创新学习方法,优化培训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抓好档案行政人员学法用法。切实加强宪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着力提高档案行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档案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档案行政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档案行政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并将档案行政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奖惩依据之一。
(三)加强企业法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企业法人档案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与企业档案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建档意识和依档维权观念,不断提高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重视青少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与中小学校联系,以建立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定期组织举办暑期夏令营、寒假冬令营等活动,吸引在校学生走进档案部门,学习历史知识,感受档案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确立档案意识和保护档案人人有责是法定义务的观念。
(五)开展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步,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将服务三农档案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送到农民手中,将依法建档、依法用档的理念送到农村。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重视档案、利用档案、保护档案的意识,努力促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加强社区群众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社区建设实践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用社区群众易于接受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正确引导社区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社区档案工作不断适应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要求。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全市各县(区)档案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规划报市档案局备案。市级各部门应将档案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5年上半年。各县(区)档案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档案局开展中期检查。市级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订本部门的档案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确保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2年至2015年,市档案局将根据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档案普法征文,开辟普法专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开始到年底结束。组织对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并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本部门 六五普法规划,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档案普法经费,努力创造良好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条件,保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档案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市档案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连云港市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由法宣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保障机制。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普法工作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将档案法纳入全市各级党校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严格落实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及时督促检查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进展。市档案局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验收、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宣传重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内容,突出做好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重点对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抓好重点环节,结合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工作重点,强化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探索对农民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坚持服务与创新。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着眼于广大群众对涉及民生等档案领域法制工作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和引导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接受心理和特点,不断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观念和宣传形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五)加强经验交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交流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新经验、新成果,不断推进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档案局每年要对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及末期要形成翔实的工作情况报告并汇总相关依据性材料,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将通过《连云港档案》期刊、连云港市档案信息网及时交流各县(区)档案部门普法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并推荐到省《档案与建设》、江苏省档案信息网和《江苏档案信息》,大力做好 六五普法宣传工作;针对工作任务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加强学习交流,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