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367/2018-0002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02 |
文号: | 连档〔2018〕1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档案工作达省二星级以上标准单位进行到期复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省二星级复查 | ||
时效: |
各有关单位:
依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省、市、县档案局将分别对到期应复查单位进行复查,今年复查工作集中于6月至10月份开展。希望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复查有关准备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
复查办法见苏档发〔2015〕18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复查暂行办法>通知》,依据该办法,复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对复查不通过的单位、特殊情况不申请延迟以及不申报单位,原认定的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到期自动失效。对违反复查规定或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经查实的申报复查单位,原认定的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取消。
自愿申报复查的单位应向组织复查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复查书面申请,同时认真进行自检,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近5年来的工作情况、对上次测评(复查)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的整改情况等。申报复查单位须按对应等级填写《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复查申报表》(以下简称《复查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
请自愿申请复查单位及时将填写好的《复查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复查书面申请和总结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相应档案局。
附件:
1.2018年度全市档案工作省二星级以上单位复查名单
2.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等级复查申报表(适用于五星级、四星级复查单位)
3.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等级复查申报表(适用于三星级、二星级复查单位)
连云港市档案局
2018年5月2日
附件: